关于《豁免提交临床试验资料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6-07-10 已浏览【 】次
摘要 1
食药监械函[2011]52号 |
2011年08月08日 发布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严格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豁免提交临床试验资料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可在2011年8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邮编:100053。发送信函时,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的途径邮寄。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lqxzc@sina.cn。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临床资料豁免目录修改意见”。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