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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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食药监保化函[2012]298号 |
2012年06月28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管理,我司组织整理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 超 联系电话:010-88330535 传 真:010-88330555 电子邮件:chenchao@sf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
信息来源:CFD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