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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6-07-10 已浏览【 】次
摘要 1

食药监保化函[2012]298号
2012年06月2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管理,我司组织整理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 超
  联系电话:010-88330535
  传  真:010-88330555
  电子邮件:chenchao@sf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CFDA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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