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关于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第四部分信息分类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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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食药信息办[2013]51号 |
2013年03月25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我办组织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4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至国家局信息办。 《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国家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下载。
联 系 人:张原、赵坤 联系电话:010-88331158,010-88331176 传 真:010-88331136 邮 箱:xinxiban@sfda.gov.cn 地 址: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信息中心 邮 编:100053 附件:《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 2013年3月25日 |
信息来源:CFD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