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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7-10 已浏览【 】次
摘要 1

 

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药审中心即将开始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
面貌
应届毕业生或
社会在职人员
年龄
条件
其他条件
生物制品药学
审评员
1
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医学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博士学位及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能够熟练应用英语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的讨论和交流。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具有在国内外生物制品研发机构或者生产企业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负责人;
2)担任生物制品相关国家攻关课题或者重要研究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曾参与翻译、起草或者研究制定生物制品相关法规、技术研究要求,熟知相关文件、研究报告或者产业技术问题;
4)在国外药品监管机构从事过生物制品的技术审评,或者作为WHO专家参与生物制品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修订。
中药临床
审评员
1
中医临床医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且本科为中医专业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
2.有三级甲等中医院或综合医院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经验。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内分泌或风湿免疫专业;
2)经GCP培训获得证书;
3)在国内外药品审评机构工作经历者;
4)具有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或评价经验者。
化药仿制药生物
 等效性审评员
1
药动学、
临床药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药品技术审评有关的技术标准、指导原则;掌握药动学及分析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英语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的讨论和交流。
3.从事BA/BE等相关研究工作3年以上。
4. 具有如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具有国外药品审评机构工作经历;
2)在国家临床药理基地工作,具有独立设计和实施BA/BE研究经验。
化药药学
审评员
2
药物合成、 制剂、分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药品技术审评有关的技术标准、指导原则;掌握药物合成、分析及制剂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药品研究相关技术工作4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备如下条件:
 1)药物合成专业应在一定研究资质的研究院所、大学或制药企业,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完成不少于3个项目的小试工艺及中试放大研究。
 2)制剂专业应在一定研究资质的研究院所、大学或制药企业,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完成不少于5个项目的小试工艺、中试放大及工艺验证研究。
 3)分析专业应在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独立承担药品标准研究起草、评价性抽验等探索性研究工作,完成项目不少于10项。
4.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
5.具有如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完成化药3类及以上新药的研发并获得批准;
2)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完成的研究项目已实现产业化;
3)完成的制剂研究项目中包括特殊制剂;
4)在评价性抽验中作为负责人完成项目确定、方案设计、结果分析等工作。
      二、相关待遇:
      国家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方式:
      1.请登陆www.cde.org.cn  “2013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
      2.简历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2日。
      3.收到简历后我们将认真审查,如有意向,会及时与您联系。
      4.联系人:人力资源与信息部   张爱华
      联系电话:68585566-308   18301055663

 

 信息来源:CDE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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