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关注向我中心提交不批准结论申述意见的时限事宜
2016-07-10 已浏览【 】次
摘要 1
停15个自然日。其间,申请人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述意见。这次措施实施后,我们通过中心网站发送了相关审评报告。同时,也收到了一些申请人针对相关品种不批
准结论的申诉意见。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向申请人公开了938个品种(收审号)的不批准的审评报告,收到了其中366个品种的申述意见。
我们注意到,有些申请人对15天的时间界定有不清楚的地方,误认为是工作日。对此,再予明确15天的时间为自然日。申请人若有申述意见务请在此时限内
我们注意到,有些申请人对15天的时间界定有不清楚的地方,误认为是工作日。对此,再予明确15天的时间为自然日。申请人若有申述意见务请在此时限内
进行电子提交,今后我中心将不再接收超过公示期限后提交的申述资料。
广大注册申请人予以关注,以免影响您的注册工作。感谢您对药审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大注册申请人予以关注,以免影响您的注册工作。感谢您对药审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信息来源:CDE网站。